河南推拿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版)
河南推拿职业学院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版)
为做好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教财〔2019〕8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全日制高职、中职学生。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界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要从客观实际出发,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为主要依据,认定标准和尺度统一,确保公平公正。
2.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既要按照量化指标进行定量评价,也要通过定性分析修正量化结果,准确全面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
3.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既要做到认定内容、程序、方法等透明,确保认定公正,也要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4.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既要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主动利用国家资助完成学业,也要充分尊重学生个人意愿,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构
成立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处)、系部学生资助工作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四级认定组织,负责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1.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监督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处)具体负责组织、审核和管理全院的认定工作,对系部学生资助工作组进行业务指导。
3.各系部要专门成立以系部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其他负责同志或指定人员为副组长,辅导员(班主任)及系部指定人员为成员的系部学生资助工作组,工作组要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系部学生资助工作组具体组织本系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审核,要对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的成立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进行业务指导,做好过程监督,留存相关文字记录。每学年第一学期初,系部要将资助工作组构成情况在本系部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并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处)备案。
4.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要由辅导员(班主任)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学生代表为本班学生,人数不少于本班学生总数的20%,班干部与学生比例为1:4,学生代表须为民主投票产生)。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负责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初步认定、分档及排序。
5.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初步确定后,成员名单须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举报电话由系部学生资助工作组指定。公示无异议后,班级民主评议小组组成须经班级学生签字或按手印确认,并经系部学生资助工作组书面同意,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方可开展认定工作。
6.每学年第一学期初,班级民主评议小组的构成由系部资助工作组统一汇总后自行备案、存档。
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依据
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基本生活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用。学费和住宿费以学院规划财务处核定的数据为标准,基本生活费用以洛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标准。
1.认定依据
(1)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2)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是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
(3)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保障标准,学院收费标准等情况。
(4)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5)学生消费情况。主要指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是否合理。
(6)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主要包括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
各系部在组织认定过程中,可以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状况,进行量化测评(见附件2,以下简称《量化测评表》)和民主评议(见附件3-4,以下简称《民主评议表》《记录表》),一年级学生量化测评占70%,民主评议占30%;二年级、三年级学生量化测评占60%,民主评议占40%。
2.认定中特殊情况的处理
认定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系部学生资助工作组无法认定学生困难与否的,由系部学生资助工作组提出拟认定意见,经系部学生资助工作组全部成员签名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处)审核(附详细申报材料),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处)提出认定意见,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
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各级认定机构需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认真、负责地完成认定工作。
1.提前告知。学院在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同时寄送《河南推拿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每学年结束之前,各系部向在校学生发放《申请表》,同时积极宣传学生资助相关政策。
2.学生申请。学生自愿如实填报《申请表》,同时登录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系统提交困难认定申请。学生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没有亲笔填写承诺的视为无效申请,不予进行困难生认定),学生和监护人要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为方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群体,通过省级共享数据,经学院匹配成功的学生,不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匹配存疑的学生,需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新学年开学时,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核实学生提交的《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电子信息,同时组织学生认真填写《量化测评表》。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根据申请学生在校的表现和消费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填写《民主评议表》。评议小组根据测评总分值和核实的实际情况对申请学生的困难程度进行评估,初步确定本班级各等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排序名单,并报系部学生资助工作组审核和认定。
4.系部学生资助工作组审核。系部学生资助工作组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审核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初步评议结果,尤其是被认定为特殊困难档的学生要逐一研究。如对初步认定结果有异议,应在征得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
5.系部公示。系部学生资助工作组审核、认定后,将认定结果(见附件5)在系部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结束及时消除信息。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学生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系部学生资助工作组提出质疑,系部学生资助工作组在接到电话或书面质疑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系部学生资助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处)提请复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处)在接到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质疑情况属实,提请系部学生资助工作组应做出相应调整。
6.系部材料上报。公示无异议后,系部要将《系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系部学生资助工作组成员名单》《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记录表》《申请表》《量化测评表》、《民主评议表》《系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系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报告》(见附件6)等资料整理装订成册,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处)。
7.学院审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处)核准和汇总各系认定结果,提出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拟定名单,报请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8.学院公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处)公示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接受全院师生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结果的异议,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9.建档备案。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处)建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并按要求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和相关省级业务信息平台。
七、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推进精准资助,确保资助政策有效落实的迫切需要。认定结果将作为资助困难学生的重要依据。各系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加强政策宣传,提高认定工作精准度。
2.关注重点。各系部在开展认定工作时,要重点关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群体学生,及时登记造册、优先认定、重点资助。
3.规范程序。为提高工作质效,避免手工录入出现漏报错报等现象,各系部要熟练掌握管理信息系统,依托系统开展学生申请、信息录入、资格审查等各项基础性工作。在认定工作中,如发现有学生恶意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一经核实,取消认定资格。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河南推拿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院政〔2019〕88号)同时废止。
本办法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1.河南推拿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河南推拿职业学院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表
3.河南推拿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民主评议表
4.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记录表
5.系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
6.系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报告
附件1
河南推拿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学校: 院系: 专业: 年级: 班级:
基本情况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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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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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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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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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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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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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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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通讯信息 |
详细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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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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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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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情况 |
姓名 |
年龄 |
与学生 关系 |
工作(学习)单位 |
职业 |
年收入(元) |
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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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类型 |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是 □否;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是 □否; 特困供养学生:□是 □否;孤儿:□是 □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 □否; 烈士子女:□是 □否;残疾学生:□是 □否;残疾人子女:□是 □否;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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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家庭经济 状况有关信息 |
家庭人均年收入 元。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 。家庭欠债情况: 。 其他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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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承诺 |
承诺内容:
学生本人签字: |
监护人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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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可复印。
2.承诺内容需本人手工填写“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写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3.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附于本表之后。
附件2
河南推拿职业学院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表
系(部): 班级: 学号: 姓名: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主要测评点 |
参考权重 |
得分 |
备注 |
1.建档立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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匹配存疑需提供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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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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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烈士子女 |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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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孤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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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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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特困供养 |
|
90 |
|
|
|
5.低保户 |
|
90 |
|
|
|
6.残疾 |
|
90 |
|
|
|
7.学生生源地(15分) |
国家级贫困县 |
国家级贫困县城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12 |
|
|
国家级贫困县乡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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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学生家庭主要成员状况(55分)
|
8.1父母健康状况(只能有一项分值) |
单亲家庭,父(母)身体健康 |
8 |
|
1.长期患病需提供近2年门诊病历。2.突发事件或突患重大疾病指近6个月内,并提供相应材料。 3.多子女指:有2个及以上子女,不含已结婚、独立生活的子女。 4.赡养老人是指祖父母、外祖父母。 5.单亲且有一方不在的,符合所列选项的,在原分值上再 加10分。
|
单亲家庭,父(母)长期患病 |
20 |
||||
单亲家庭,父(母)长期或突发患重大疾病 |
20 |
||||
双亲家庭,父母一方长期患病 |
12 |
||||
双亲家庭,父母一方遭遇车祸等重大突发事件 |
14 |
||||
双亲家庭,父母双方均长期患病 |
17 |
||||
双亲家庭,父母双方均长期或突发患重大疾病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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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多子女家庭(只能有一项分值 |
其他子女已不上学,但均无工作 |
3 |
|
||
其他子女均在上学(有的在接受义务教育) |
5 |
||||
其他子女均在接受非义务教育 |
10 |
||||
其他子女有长期患病或残疾 |
15 |
||||
其他子女有遭遇车祸等重大突发事件 |
15 |
||||
8.3赡养老人(只能有一项分值) |
需共同赡养1-2位老人,老人均身体健康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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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共同赡养1-2位老人,但有老人残疾或常年患病 |
8 |
||||
需共同赡养3-4位老人,老人均身体健康 |
5 |
||||
需共同赡养3-4位老人,但有老人残疾或常年患病 |
10 |
||||
需独立赡养1-2位老人,老人均身体健康 |
6 |
||||
需独立赡养1-2位老人,但有老人残疾或常年患病 |
15 |
||||
需独立赡养3-4位老人,老人均身体健康 |
10 |
||||
需独立赡养3-4位老人,但有老人残疾或常年患病 |
20 |
||||
9.学生家庭收入情况(45分) |
工作能力及收入(只能有一项分值) |
纯农户,父母双方均务农,且耕地少,收入极其有限 |
10 |
|
|
纯农户,父母一方劳动能力差(残疾等)或近1年内患大病 |
20 |
||||
纯农户,父母双方劳动能力差(残疾等)或近1年内患大病 |
30 |
||||
非农户,父母双下岗或无固定工作,无稳定收入来源 |
15 |
||||
非农户,父母一方劳动能力差(残疾等)或近1年内患大病 |
25 |
||||
非农户,父母双方劳动能力差(残疾等)或近1年内患大病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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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加分项(10分) |
家庭遭遇意外(10分) |
家庭近2年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如:地震、泥石流、洪灾、雪灾、旱灾、重大车祸等,并造成重大损失;遭遇重大家庭变故。 |
10 |
|
提供相关材料加分 |
附件3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民主评议表
系(部): 班级: 姓名:
项目 |
观测点 |
优 |
良 |
中 |
差 |
在校生活情况(40分) |
1.1生活节俭,衣着朴素,无铺张浪费行为(满分10分) |
10 |
6 |
3 |
0 |
1.2不购买和使用高档奢侈品,无高消费、乱消费现象(满分10分) |
10 |
6 |
3 |
0 |
|
1.3不出入各类娱乐场所,无沉迷网络、包夜上网等现象(满分10分) |
10 |
6 |
3 |
0 |
|
1.4严于律己,所获奖助学金和贷款均用于学习和生活的必要开支(满分10分) |
10 |
6 |
3 |
0 |
|
学习态度(30分) |
2.1热爱所学专业,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敢于实践,积极提高个人基本素质(满分10分) |
10 |
7 |
4 |
0 |
2.2遵守课堂纪律,上课专心听讲,考试不作弊(满分10分) |
10 |
8 |
5 |
0 |
|
2.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社团等各类活动 (满分10分) |
10 |
7 |
4 |
0 |
|
个人品质(30分) |
3.1热爱学校,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满分6分) |
6 |
4 |
2 |
0 |
3.2具有良好的个人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满分6分) |
6 |
4 |
2 |
0 |
|
3.3诚实守信,团结友爱,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尊重他人(满分6分) |
6 |
4 |
2 |
0 |
|
3.4自立自强,自信自爱,乐于助人(满分6分) |
6 |
4 |
2 |
0 |
|
3.5积极配合学院老师开展相关工作(满分6分) |
6 |
4 |
2 |
0 |
|
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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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系 级 班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记录表
班级 人数 |
|
民主评议 小组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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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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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 |
|
记录人 |
|
评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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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 一、班主任或辅导员召开主题班会 1.宣读《河南推拿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2.宣讲国家及学院各类奖助学金政策; 3.告诉学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二、成立班级民主评议小组 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或辅导员为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学生代表为本班学生,人数最少占本班学生20% ,男女比例均衡,班干部与学生比例为1:4)的班级评议工作小组。 三、认定及排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1.学生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建档立卡学生等特殊群体学生,经系统比对不用提供材料,匹配存疑需提供材料。 2.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核实学生提交的《申请表》、《量化测评表》及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合法有效;结合申请学生在校表现和消费情况填写《困难学生资格认定民主评议表》。 3.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根据测评总分值和核实的实际情况对申请学生的困难程度进行评估,初步确定本班级各等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排序名单。 4.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将初步确定的困难生排序名单在班级范围内公布(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无异议后报系部学生资助工作组审核和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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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量化测评 分值 |
民主评议分值 |
总分 |
家庭困难主要原因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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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小组组长签字:
评议小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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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内容多,可以加页正反面打印;
2.所有签字需本人亲笔手签;
3.建档立卡、低保、残疾、孤儿、特困供养等特殊群体学生需在备注栏显示。
附件5
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
全系师生:
经学生本人申请、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民主评议、XX系学生资助工作组审核通过,现将XX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XXXX.XX.XX--XX.XX。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相关部门反映。
投诉举报电话:65230095(学生处),655XXXXX(XX系)
序号 |
学生姓名 |
班级 |
认定结果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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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年XX月XX日
备注:1. 本表内容必须使用管理信息系统导出下载,不得手工录入;
2. 认定结果按照“特别困难”、“比较困难”和“一般困难”的顺序排列;
3. 上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版公示结果需在备注列显示建档立卡、低保、孤儿、残疾、特困供养等特殊情况,系部在公示时,注意保护学生隐私,将备注内容删除。
附件6
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报告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处):
经学生本人申请、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民主评议、XX系学生资助工作组审核确认,我系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共 人。认定结果已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
我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整个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精准认定,不存在漏认定、错认定现象。
XX系学生资助工作组成员签字:
系(公章)
年 月
河南推拿职业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0年9月3日印发